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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境内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比较与分析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形式主要包括绿地投资与收购,而收购分为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由于收购标的的不同,导致收购完成的时间、交割、风险、税务等许多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需要加以关注。本文结合其他专业人士的一些文章及个人以往参加资本并购项目的经验,就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进行初步的比较与分析,供感兴趣的企业及朋友参考。
股权收购是指投资方或收购方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现有股东的股权或认购目标公司增资,进而获得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行为;资产收购是指投资方或收购方通过收购目标公司有价的某些特定或全部资产并予以运营,从而实现收购目的。下表是在其他专业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丰富:
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的税负差异比较
项目股权收购资产收购
完成时间如果不涉及国有资产的评估,只要交易各方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即可,过程相对简单。由于需要对收购的目标资产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特别是资产的交割手续比较复杂,因此,资产收购项目完成的时间可能更长。
调查范围需要对企业从主体资格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用工、税务、保险、资质、环保、知识产权、诉讼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进而争取最大程度地识别和发现风险,为后续设计合理的交易架构及交易条件提供基础信息。主要针对纳入并购对象的目标资产进行具体的调查,相对于股权收购的调查范围,资产收购的调查工作量要小一些,收购风险的可控性要高一些。
审批流程
外国投资者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需要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甚至需要通过反垄断审查等。不确定因素相对较大,需要在合同文本所设定的交割条件等方面进行细化约定。资产收购过程中外国投资者承担的审批风险较小,因为需要审批的事项较少。
特定经营资质的承继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可以通过控制和利用目标公司特有资质与资格等,开展业务。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及一般管理,特定资质,如建筑工程资质等,不能随着资产的转让而转移。
交易风险外国投资者完成股权收购后,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接并购前目标企业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如负债、法律纠纷,相关税费未缴的风险,法定证照未取得的风险,环保未达标的风险,财务资料不齐全的风险等等。实践中,由于并购方在并购前缺乏对目标企业的充分了解,导致并购后目标企业的各种潜在风险爆发,不能达到双方的最佳初衷。外国投资者并对目标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资产并购可以有效规避目标企业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如债权债务、劳资关系、法律纠纷等等。尽管如此,如果并购涉及到知识产权等,并购企业仍需要高度关注有关风险。
税费负担股权收购不会产生营业税、增值税等问题。可能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印花税及出售方企业所得税货或个人所得税。根据所购买资产的不同,纳税义务人需要缴纳税种也有所不同,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是资产收购必须考虑的问题,必将导致资产收购成本增加。
交易主体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只在并购方和目标企业的股东之间发生。鉴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要求,即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导致一些股权购买或出售可能更复杂些。其他股东可能基本各种目的和理由进行商业上运作。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收购方和目标公司,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资产收购的角色基本上不需要股东参与,由目标公司或其董事会审批即可,决策流程比较简单。
收购整合股权收购后续的整合工作量非常大,包括人员、财务、采购、销售、知识产权、文化等。资产收购基本不存在股权收购的大部分整合内容。当然,资产整合及整体运作也必不可少。
投资人选择采用股权并购还是资产并购的一个重要考虑是税收负担。由于股权并购只涉及所得税和印花税,而资产并购除这两种税外,往往还涉及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多项其他税费,许多人因此认为股权并购税负较小。但是,这种通过比较税种的个数就简单地得出股权并购的税负小于资产并购的结论是很不科学的,实际情况要比这复杂很多。尽管很多时候股权并购的税负的确要小于资产并购,但也不尽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尤其是在房地产领域,股权并购的税负很多时候要高于资产并购。本文从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各自的税负分析出发,通过举例来比较二者在不同情况下的税负。
一、股权并购的税负分析
股权并购涉及转让方的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和双方的印花税。为方便讨论,我们假设股权转让方为企业(不包括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方要缴纳的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转让股权应按以下公式确认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
其中,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股权转让收益应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损失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股权转让方为境外实体,转股收益应当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转让方转让的是其全资子公司或者持股95%以上的企业,则转让方应分享的目标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转让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重复征税,转让收入应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二)印花税
股权转让双方均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科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股权转让以外,股权并购还包括认购目标公司的增资。在增资情况下,投资人和目标公司原股东均无须缴纳印花税,但目标公司应就增资额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二、资产并购的税负分析
在资产并购情况下,目标公司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外,还需要根据被转让资产的性质、转让价款的高低等分别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多项其他税费。由于资产并购时的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类似于前述股权并购,因此对这两种税不再赘述。
(一)营业税
如果被转让的资产涉及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目标公司应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即目标公司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为5%。
股权收购是指投资方或收购方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现有股东的股权或认购目标公司增资,进而获得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行为;资产收购是指投资方或收购方通过收购目标公司有价的某些特定或全部资产并予以运营,从而实现收购目的。下表是在其他专业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丰富:
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的税负差异比较
项目股权收购资产收购
完成时间如果不涉及国有资产的评估,只要交易各方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即可,过程相对简单。由于需要对收购的目标资产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特别是资产的交割手续比较复杂,因此,资产收购项目完成的时间可能更长。
调查范围需要对企业从主体资格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用工、税务、保险、资质、环保、知识产权、诉讼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进而争取最大程度地识别和发现风险,为后续设计合理的交易架构及交易条件提供基础信息。主要针对纳入并购对象的目标资产进行具体的调查,相对于股权收购的调查范围,资产收购的调查工作量要小一些,收购风险的可控性要高一些。
审批流程
外国投资者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需要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甚至需要通过反垄断审查等。不确定因素相对较大,需要在合同文本所设定的交割条件等方面进行细化约定。资产收购过程中外国投资者承担的审批风险较小,因为需要审批的事项较少。
特定经营资质的承继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可以通过控制和利用目标公司特有资质与资格等,开展业务。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及一般管理,特定资质,如建筑工程资质等,不能随着资产的转让而转移。
交易风险外国投资者完成股权收购后,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接并购前目标企业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如负债、法律纠纷,相关税费未缴的风险,法定证照未取得的风险,环保未达标的风险,财务资料不齐全的风险等等。实践中,由于并购方在并购前缺乏对目标企业的充分了解,导致并购后目标企业的各种潜在风险爆发,不能达到双方的最佳初衷。外国投资者并对目标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资产并购可以有效规避目标企业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如债权债务、劳资关系、法律纠纷等等。尽管如此,如果并购涉及到知识产权等,并购企业仍需要高度关注有关风险。
税费负担股权收购不会产生营业税、增值税等问题。可能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印花税及出售方企业所得税货或个人所得税。根据所购买资产的不同,纳税义务人需要缴纳税种也有所不同,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是资产收购必须考虑的问题,必将导致资产收购成本增加。
交易主体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只在并购方和目标企业的股东之间发生。鉴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要求,即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导致一些股权购买或出售可能更复杂些。其他股东可能基本各种目的和理由进行商业上运作。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收购方和目标公司,权利和义务通常不会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资产收购的角色基本上不需要股东参与,由目标公司或其董事会审批即可,决策流程比较简单。
收购整合股权收购后续的整合工作量非常大,包括人员、财务、采购、销售、知识产权、文化等。资产收购基本不存在股权收购的大部分整合内容。当然,资产整合及整体运作也必不可少。
投资人选择采用股权并购还是资产并购的一个重要考虑是税收负担。由于股权并购只涉及所得税和印花税,而资产并购除这两种税外,往往还涉及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多项其他税费,许多人因此认为股权并购税负较小。但是,这种通过比较税种的个数就简单地得出股权并购的税负小于资产并购的结论是很不科学的,实际情况要比这复杂很多。尽管很多时候股权并购的税负的确要小于资产并购,但也不尽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尤其是在房地产领域,股权并购的税负很多时候要高于资产并购。本文从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各自的税负分析出发,通过举例来比较二者在不同情况下的税负。
一、股权并购的税负分析
股权并购涉及转让方的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和双方的印花税。为方便讨论,我们假设股权转让方为企业(不包括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方要缴纳的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转让股权应按以下公式确认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
其中,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股权转让收益应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损失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股权转让方为境外实体,转股收益应当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转让方转让的是其全资子公司或者持股95%以上的企业,则转让方应分享的目标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转让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重复征税,转让收入应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二)印花税
股权转让双方均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科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股权转让以外,股权并购还包括认购目标公司的增资。在增资情况下,投资人和目标公司原股东均无须缴纳印花税,但目标公司应就增资额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二、资产并购的税负分析
在资产并购情况下,目标公司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外,还需要根据被转让资产的性质、转让价款的高低等分别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多项其他税费。由于资产并购时的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类似于前述股权并购,因此对这两种税不再赘述。
(一)营业税
如果被转让的资产涉及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目标公司应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即目标公司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