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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稽便函[2008]42号)政策解读之三十四

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稽便函[2008]42号)政策解读之三十四
原问题:“联建、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业务,不按相应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学习体会:
一、印花税简要介绍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2、应纳税凭证:“10+3”原则
10是指10种合同,分别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3是指3种凭证,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新增加了几种形式,但购售电合同按照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而电子合同只是合同表现的一种形式,但是基本的“10+3”原则没有发生改变。

3、计税方法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二、房地产行业常见合同
虽然印花税是列举法,但同个人所得税一样,有的时候还是比较模糊的,同时各地的掌握也不一样。这里列举了一些开发单位常用的合同、凭证类型,汇总如下: 房地产企业印花税涉税业务汇总表

序号应税凭证/合同适用税目适用金额/税率备 注
1营业帐簿/记载资金帐簿营业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 
2营业帐簿/其它帐簿营业帐簿按件5元 
3营业执照权利、许可证照按件5元 
4卫生许可证、外汇登记证、金融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 -  
5权利、许可证照权利、许可证照按件5元 
6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2006]162号
7房屋销售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2006]162号
8建筑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9 安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10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 
11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 
12平整场地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渝地税发〔2004〕156号
13监理合同 - - 深地税发[2000]91号
14拆迁补偿合同 - - 各地不一致,重庆不征
15审计合同 - - 国税地字【1989】第034号
16法律合同 - - 国税地字【1989】第034号
17评估合同 - - 渝地税发〔2004〕156号
18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0.3‰贴花 
19销售代理合同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0.3‰贴花考虑合同上暂无金额的情况
20广告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21劳动合同 - -  
22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23房屋租赁合同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租赁费中的管理费不征
24担保合同 - -  
25抵债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 
26投资合同 - -  
27移交合同 - -  
28前期物业委托合同 - -  
29采购合同购销合同按所载金额0.3‰贴花 
30印刷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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