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

42号公告落地执行,各地基层税局加强同期资料管理

2016年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该公告适用于2016年及以后的会计年度。2017年作为42号公告的第一个落地执行年度,鉴于42号公告明确符合规定应该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应在5月31日前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所以各地税务机关均通过官网、官方微信发出通知、提醒或进行辅导,要求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关联申报,同时也提醒达到42号文规定准备门槛应该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按规定准备同期资料;但42号公告也规定:同期资料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而同期资料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所以在5月31日后,TPPERSON通过各地基层税局官网或官方微信了解到,截止8月15日已经又有12个基层税局再次发出通知或提醒、提示等,要求达到准备门槛的企业按规定时间提供同期资料三类文档,具体参见如下表1,提醒亲们注意的是这些通知或提醒、提示在TPPERSON公众号上均已经推送过;同时一些基层税局也采用其他方式加强2016年度同期资料管理,如北京怀柔国税局已经完成了9户企业本地文档的采集并上报北京市国税局,主体文档将在今年年底前采集完毕(参见附件1)。

序号税局文件名发文日期提交时间报送方式
主体文档本地文档特殊事项文档
1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通知5月15日准备完毕后30日内8月1日前8月1日前电子档报送至第二税务分局,具体电子邮箱为:yqgsfj2@yqgs.cn
2北京海淀国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预通知6月10日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后内7月31日前7月31日前无
3北京大兴国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特别提醒6月27日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7月30日前7月30日前无
4天津保税区国税局关于同期资料报送期限的提示6月28日6月30日前6月30日前6月30日前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税源管理三科
5江苏常州国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通知6月30日准备完毕之日起30日内7月31日前7月31日前电子文档
6辽宁锦州国税局关于2016年度同期资料准备及报送有关事项的通告6月30日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自接到本公告起30日内自接到本公告起30日内无
7宁波北仑区国税局关于要求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通知7月6日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TPPERSON按:这个该有误)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但提供了联系方式
8湖南株洲国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通知7月7日2018年1月30日之前7月31日之前7月31日之前无
9深圳福田国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特别提醒7月11日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8月15日前8月15日前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交给主管税源管理科。
10深圳前海国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特别提醒7月24日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8月20日前8月20日前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交给主管税源管理科。
11宁波保税区国税局关于要求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通知7月26日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但提供了联系方式
12深圳南山国税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同期资料的提示7月27日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8月28日前8月28日前纸质资料及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各一份交至主管税源管理科。注意PDF格式需由word文档直接转换而成,请勿提供扫描件。
附件:
北京怀柔国税局完成2016年度同期资料本地文档采集工作
2017-08-14 北京怀柔国税局
为做好2016年度同期资料管理审核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积极沟通、科所联动,及时确定应准备同期资料的9户企业,并通过以下措施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宣传、积极培训。2017年上半年,怀柔国地税联合组织区内60户大企业进行了同期资料培训,深入讲解《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内容,着重介绍了准备同期资料的条件,提醒使企业财务人员及早准备同期资料。
二是积极与企业沟通、交流。针对企业准备同期资料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相关部门进行认真解答、耐心指导。
三是精心筛选,确定企业名单。在市局数据仓库应用平台中,初步筛选出应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15户,经人工进行申报数据复审后,最终确定应准备同期资料本地文档的企业9户,应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5户。目前本地文档已采集完毕并上报市局,主体文档将在今年年底前采集完毕。
最近发表